关于征集我院八届五次教代会代表提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5-29 浏览次数:

各教代会代表团、部门工会:

我院八届五次教代会暨十届五次工代会拟于2017年3月底召开。为了广泛征集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开好校八届五次教代会暨十届五次工代会,现就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网上提交时间:2017年1月11日—3月12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代表提案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代表团应予高度重视,围绕高水平“211”工程大学建设的发展大计,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应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根据《福建省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办法》,对符合学校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提案进行立案;对超出教代会规定职权之外和超出学校管理权利范围之外的提案不予立案。

(四)提案人登录我院教代会提案系统(http://219.229.132.119)填写提案。登陆方式详见提案系统网站说明。提案网上填写,要注意以下三点: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即一份提案只能填写一个问题或一件事。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份内容:

⑴提案内容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⑵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⑶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2、提案由一人(或多人)正式代表提出后,须有3人以上教职工附议;提案也可以由代表团名义集体提出,代表团团长作为提案人,并须有该团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附议。

3、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2日。请教代会代表在截止日前完成提案提交工作。

我院工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一日